阳泉市能源局

生产煤质检验服务采购项目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生产煤矿生产煤质工作的通知》(晋能源煤技发〔2022〕7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质量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能源煤技发〔2022〕229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生产煤矿煤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能源煤技发〔2019〕438号)文件要求,我局生产煤矿煤质抽检服务项目将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将入围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阳泉市能源局煤质检验服务项目

2.采 购 人:阳泉市能源局

3.服务项目:按照阳泉市能源局抽选的煤矿赴采掘现场按采样规范采集煤样取样化验。

4.检验时间:2024年上半年5月至6月一次、2024年下半年9月至10月一次。

5.检验数量:阳泉市16座正常生产煤矿开采的20个煤层煤样。

6.检验内容:20个煤层煤样的灰分(Ad)、硫分(St,d)、发热量(Qnet,ar)等三项主要煤质指标值及汞(Hgd)、砷(Asd)、磷(Pd)、氯(Cld)、氟(Fd)五项微量元素指标值。

7.预算金额:5.5万元(人民币)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乙双方各项权利义务完全履行完毕止。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13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山西省阳泉市城区泉中路248号阳泉市能源局1楼103室。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应检验资质(如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可证书CMA);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四、申报资料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核对后返还申报人)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如申报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资质证书;

4)近三年会计报表及纳税凭证;

5)最近一次交纳社保金凭证、参保人员明细表;

6)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证明材料;

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证明材料。

2.申报资料复印件必须与原件相符;

3.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纸质版按一般要求和技术标准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电子版内容应与纸质版一致;

4.申报资料中所有内容,不得弄虚作假,谎报瞒报,经查实取消入围资格;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人:阳泉市能源局

人:王峰林  

联系电话:0353-561555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阳泉市能源局

2024年5月7日